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年度总结

  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交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关于解决泥溪镇国道沿线小木材加工户用地需求的建议》(第39号)由吴杰海代表提出,7月28日,该议案已按相关规定和时间要求办理完毕。协办件4件,均已按时答复主办单位。

  我局接到建议后,积极同泥溪镇就落实议案进行研究讨论并走访了当地很多木材加工公司,通过研究现行的政策背景下,寻找破解办法。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选址是项目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项目选址是否科学合规,对项目用地是否可行、能否顺利批准以及用地成本起决定性作用。经核实,泥溪镇乡村振兴融合产业园旁边报批一块林地用地约30亩位于泥溪镇城镇开发边界外,依照国家和省级政策要求,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工业项目确实存在建设用地报批程序不明、缺少报地途径的问题,客观上影响了部分工业项目的落地实施,需另行选址保障用地需求。针对该问题,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划优划好城镇开发边界。全县正在编制县、镇两级“多规合一”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我局前期充分征求泥溪镇重点建设项目,依照国家划定规则,适当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布局,为重点项目预留城镇开发边界空间;二是做优木材产业园用地布局。通过集中布局增量、整合分散存量、强化工业用地规划管控,合理地布局各类产业平台,引导木材加工公司集聚发展,合理选址木材加工业园区,原则上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选址,实现木材加工业园区工业用地集中集聚、整体优化;三是强化政策衔接提高规划保障。针对因城镇规模受限问题无法纳入的项目,指导泥溪镇政府以集体建设用地的形式,使用增减挂钩指标进行报批,待泥溪镇政府编制涉及行政村村庄规划,并将所需地块纳入工业经营性用途,规划批准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手续,待省政府出台有关政策,通过集体土地入市方式解决企业用地需求。四是加快成片开发方案审核检查报批。根据泥溪镇产业用地报批实际需要,主动沟通对接泥溪镇政府组织并且开展泥溪镇-1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已于8月15日通过市级评审取得市政府批复,目前正在报省厅备案,该片区可完成土地征收6.313公顷,土地供应6.313公顷。

  一是落实服务工作专班。为充分落实提案精神,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水平,我局已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成立了土地要素保障服务专班,及时向泥溪镇政府征求木材加工厂项目用地需求量、建设规划安排等,同时充分的发挥自然资源基层中心所力量做好用地选址参谋,掌握用地成熟度,分类分批争取用地指标,组织并且开展用地报批工作,目前已安排泥溪镇竹制品产业园增减挂钩建新指标4.2174公顷。二是强化政策指导。由于新土地法征地政策变动大、国土空间规划处于过渡期、三调启用处于衔接期,导致用地报批政策更新快,为提高用地报批效率,高效优质服务用地企业,保障项目合法合规用地,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定期汇总政策精神,并及时将政策信息传达至用地单位和泥溪镇政府,使得在改革发展期内可以及时有效开展用地报批工作。三是分类落实用地方案。目前“三区三线”成果已划定、村庄规划正在编制,我局将加强对木材加工厂项目用地报批指导,与泥溪镇政府充分交流工作意见,制定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实施方案,分类保障用地需求,确保木材加工公司用地“有地可落”,依法依规用地。四是强化部门协作。用地报批审查涉及多个部门,我局将加强林业、水利、人社等报批审查部门的对接,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基础上,聚焦木材加工厂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中的规划选址、用地计划、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占用林地等问题,集中组织用地单位、泥溪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用地会商,落实主体责任、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在会商中察觉缺陷处理问题,提高了要素保障的效率与质量。

  泥溪镇政府需进一步梳理围绕块状经济和主导产业特点,谋划木材加工园区高水平发展五年规划,重点围绕园区布局、产业集聚等方面规划。我局配合开展低效工业用地盘活专项行动,根据现状实际,加大对企业用地主体的利益协调力度,灵活采取协商收回、鼓励流转、退二优二、联合改造等方式分类处置,争取达到“开发一块低效用地、保障一批工业项目、新增一项挂钩指标”的效果。

  2023年7月28日,征询吴杰海代表建议办复意见,其对办理回复表示满意。

  主办单位: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东至县政务信息中心 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1号 运维电线访问